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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外地死亡丧事如何办理6
发表时间:2024-04-01 19:19 【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】: 根据有关规定,在异地去世人员,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,禁止运往外地。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 (1)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; (2)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、消毒等处理; (3)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《移运证》; (4)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。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。 【丧葬办理程序】: 当亲人去世后,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;正常死亡的,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;非正常死亡的,由区、县以上公安、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。 一、丧葬办理程序 1、死亡证明: 当亲人去世后,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:正常死亡的,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;非正常死亡的,由区、县以上公安、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。 2、注销户口: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。(外地人可以先火化) 3、联系火化: (1)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,登记死者姓名、住址、年龄、性别、死亡原因、死亡时间、遗体所在地、死者户口所在地; (2)登记家属姓名、住址、电话、与死者关系等; (3)预定服务项目,服务时间。 4、接运遗体: 按预定时间,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。 5、遗体火化: (1)遗体运送到殡仪馆;(2)遗体整容;(3)遗体告别; (4)遗体火化,选购骨灰盒、领取火化证明;(5)领取骨灰。 6、骨灰安放: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,并领取骨灰存放证。此后,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。 下一篇碑文正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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